推廣教育中心簡介

發布日期 : 2010-03-08

一、設置依據:

    本中心係依本校組織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之規定設置,掌理現職警察人員在職訓練、進修及深造教育事項;並代訓民間公共安人員,培訓民間警力事項。目前本中心之任務為辦理現職警察、消防、海巡人員在  職訓練、進修及深造教育事項;並應業務主管機關之請代訓民間公共安全人員,培訓民間警力事項。

 二、職掌:

    各班期教育訓練計畫之擬定、課程規劃與聯繫協調、教師遴聘、學員報到註冊與學籍管理、課表編排、教材準備、教師接待、鐘點費核發、考試籌畫與執行、課程意見調查分析、專題研究或結業論文之處理、成績計算與證書之核發、經費核銷等事宜學員服務、生活管理、輔導諮商。學員文康、課外活動、校外教學、參訪之配合與實施事項。因應實務單位需求與配合警政重大變革,適時辦理各項研討會或專業講習。

 三、中長期計畫:

    整合利用現有教學媒體資源, 秉持服務精神,以「人性化」理念熱誠關懷每一位學員,並擴充教學軟硬體設備(施),以提昇教學品質,改善學習環境。提供多元化教育訓練與進修深造管道,並發展遠距空中教學。協調警政署成立「訓練及課程規劃委員會」,策訂組織學習計畫,擴大辦理各項升職教育及專業訓練。建立終身學習藍圖,持續辦理推廣教育,提昇精進專業職能。協助民間辦理公共安全教育訓練,使民力成為警力之延伸,以達警民合一之理想。

四、進修教育:

警佐講習班:招收適任警佐一階職務者,訓練期間四至八個月。

專業講習班:依據警察業務需求,調訓現職警官實施一至四週在職專業講習。包含行政、刑事、保安、交通、經濟、保防、督察、人事、消防、外事、資訊、法規等講習班。

五、深造教育:

警正講習班:甄選具有警正二階職務資格者之講習,期間肆個月。

警監講習班:保荐警正一階或荐任一級者升任警監職務之前之研習,期間肆個月。

高級警政研究班:甄選現職資深績優深具發展潛力之高級警官實施教育。

 六、推廣教育:

學分班:配合各研究所開設碩士學分班課程。

委託代訓:受理文官培訓所、海巡署、消防署等單位之委託,辦理相關訓練。

七、硬體設施:

本中心所在地警光樓, 位於入校門左側,於83年12月落成啟用,為地下一層、地上四層,總面積二千餘坪,總容納學員250人。

地下樓:有KTV交誼廳、圖書閱覽室、桌球區、撞球區、交誼區、健身房、倉庫。

一樓:辦公室3間(101、105、108室)、貴賓接待室、警監班教室(103室)、階梯教室二間(102、106室)、電腦教室(107室)。

二樓:交誼廳1間、教室4間、警監班寢室14間,可容納學員28人。

三樓:交誼廳、貴賓寢室各2間、隊職人員、學員寢室12間,可容納學員72人。

四樓:全部為學員寢室25間,可容納學員150人。

八、休閒安排:

    學員課餘時段由本中心安排有慶生晚會、卡拉OK歌唱比賽、各項球類比賽、釣魚比賽、及影片欣賞等文康活動,使學員在休憩之餘更達到陶治品性、心靈改造、鍛鍊體魄之目的。透過認人比賽與校外參訪之舉行,使學員情誼更加濃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