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警政署依據「警察人員陞遷辦法」及「縣市警察局候用分局長遴訓作業規定」辦理縣市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第14期甄試及訓練,本次擇優錄取30名,於107年7月16日至8月10日在本校舉行為期4週3階段(研習1週、實習2週、綜合研討1週)的訓練課程。
本次縣市警察局候用分局長班之培訓,係以拔擢培植學驗歷俱佳之優秀中階人才為導向,課程首先倚重執法政策觀念、領導管理能力及分局各項勤業務面向進行講授;續至各縣市警察局較為繁重之分局,由各分局長以一對一「師徒制」予以2週之實務指導,使其熟稔分局勤業務之實際運作;後由各學員返校後將整體實習經驗心得與警學專家進行座談研討,進而統合整體之培訓成效,期訓後能為警界中階重要幹部陣容注入新血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