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 :
2020-03-09
推廣教育訓練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措施摘要
一、衛教宣導及集會措施調整:
(一)於中心各住宿區張貼海報並進行宣導,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,應 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務必佩戴口罩並勤洗手。
(二)晚點名更改為寢室內點名,相關防疫宣導及宣佈事項另以各班群組 傳達。
(三)暫停實施聯合晚點名及各項大型集會活動,俟疫情趨緩後另行辦理。
(四)宣導學員放假期間,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、於公共場所用餐、至百貨商場或娛樂場所(電影院、KTV、演唱會)等,應做好各項防疫作為(戴口罩、洗手)。
(五)宣導學員勿前往列為旅遊警示區之國家,並暫停相關地區之旅遊申請。
二、健康管理
(一)中心教職員工:
進行自主健康監測,每日測量體溫1次並記錄,有異常(耳溫超過 38℃)應主動請假,不上班上課與戴上口罩就醫,並由編審李秉澤每日10時前彙整回報人事室。
(二)學員:
體溫量測:每日量測體溫2次(上、下午各1次)(如附件),並由區隊長游薛武控管各班學員體溫狀況,若有發燒(耳溫超過 38℃)、呼吸道症狀等上呼吸道感染或類流感症狀,立即向本校醫務室回報,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及治療。
(三)上述人員若有請假外出或例假日返校,返回單位時應評估是否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及接觸者定義,包括詢問其健康狀況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暴露風險(例如:詢問是否曾經前往「中港澳」或與來自「中國湖北省(含武漢地區)」的親友近距離接觸(特別是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),並詳實紀錄及做必要的處置,新報到學員亦同
(四)若有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,應立即戴口罩及通報負責人員,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;若發病者為具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暴露風險者,應立即通知本校醫務室,以其防疫指示進行後續處理。
三、防護措施:
(一)口罩控管:目前因全國性口罩數量不足,僅提供下列高風險人員口罩:
1、具備呼吸道感染、發燒症狀者。
2、中、港、澳地區返台人員。
3、春節期間與中、港、澳地區親友接觸人員。
4、新報到人員提供前2日口罩。
5、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警示地區之出、入境人員。
(二)環境消毒:每週二、五晨間針對辦公室及寢室區之門把、桌面、燈具開關等手部經常接觸部分,以1:100(500PPM)漂白水(市售5%漂白水100ml加入10000清水稀釋)稀釋液進行全面清潔消毒。
(三)定期使用酒精消毒教師麥克風。另因酒精不足,各盥洗室改擺放洗手乳提供學員使用。
(四)保持學員寢室、共同生活區域及教室、術科教學區域之空氣通風狀態。
(五)學員如有感冒症狀,用餐部分則改以自備餐盒帶回寢室食用;並加強宣導餐前及如廁後,應徹底洗手、用餐期間不交談,並避免與他人共食。
(六)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期間,配合衛生單位防疫調查事宜,並將相關資料傳醫務室彙整,再通報衛生局。